SSEO自助電商 申請服務合約及使用條款

請先確認您要開店銷售的商品或服務沒有在以下表列中

禁止刊登商品:依經濟部電子商務法規適用辦法

  1. 販賣人體器官、活體動物、屍體或骨骸。
  2. 毒品、麻醉藥及吸毒用品、藥品、醫療器材、環境衛生用藥。
  3. 眼鏡、酒類商品、菸品、爆竹煙火、賭博或線上遊戲有關之權益。
  4. 槍砲、彈藥、刀械、武器彈藥、警憲兵用品。
  5. 色情或暴力出版品、成人情趣用品、二手內衣褲等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商品。
  6. 侵害著作權或仿冒之商品、盜版品、可能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之物品或商標。
  7. 彩券、流通貨幣、有價證券、統一發票、銷售憑證、及捐贈收據。
  8. 技術證照、證明文件、報稅憑證、個資、執照、身分證、護照。
  9. 保育類動物及其產製品、含有輻射性物。
  10. 政府專用垃圾袋、非供自用而購買運輸、遊樂票券等而轉售圖利之行為。
  11. 其他法令禁止販售之商品
※ 目前僅列出已知政府法令禁止在網路上交易的品項,但有增修並不以此為限。

共同認知與接受本條款

當您使用「SSEO自助電商」時,便表示您已經閱讀過、完全了解、並且完全同意接受本條款所有內容,並願意接受此條款的內容。本服務有權利於任何時間、理由或狀況變更條款內容,建議您隨時了解本服務的各項公告及變更事項。若於修改變更後,您仍然繼續使用本服務,則視為您已經閱讀過、完全了解、並且完全同意接受修改變更後的條款。假使您不同意本條款或新增修改過後的條款內容,或您所屬之國家或地區法律或其他因素排除本服務條款內容之全部或部分時,請您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資訊的正確性

您於使用本服務時,上傳、輸入刊登各種資訊或內容,您必須負因此內容所延伸之各種責任。假使因您所上傳、輸入刊登於本服務之內容而造成第三人之各種損害或損失,您必須負全部的責任,本服務不負任何賠償責任。如造成本服務損害或損失,您亦須負責賠償本服務所有損害損失。

關於您的帳號、密碼及使用規則

當您使用本服務,並且完成申請註冊程序後,您會收到一組您所設定的帳號及密碼,帳號及密碼的保護工作是您的責任,若您因為沒有做好保護帳號密碼而產生任何損失或毀損,本服務無法亦不予負責。

尚未成年

成年的定義由您所屬之國家或區域之法律規定定義之,應在您的法定代理人同意本條款後,才可使用本服務,當您開始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時,便表示您的法定代理人同意並接受本條款及其後可能之修改或變更。

兒童及青少年保護

當您所上傳、輸入之內容為「不適合未成年兒童及青少年觀賞」之內容、文章、影音、圖片等各種格式之檔案媒體,請於網頁顯眼處告知,並要求未成年閱聽者離開該內容頁面。

系統中斷或故障

「SSEO自助電商」可能因不可抗之因素而造成中斷或故障,或許將造成您使用上的不便、資料遺失或錯誤、遭人破壞或造成您的損失等情形,您於使用本服務時宜自行採取相關的防護措施,以避免損失。本服務對於您使用本服務或無法使用本服務所造成的損害,除故意或重大過失外,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方所提供之服務

「SSEO自助電商」所提供之功能項目,部分介接或租用其他公司或單位所提供之功能(例如金物流功能、寄件系統等),本服務不保證其運作的各項風險及結果,亦不保證您對於此服務之適用性。如因此而造成您、您的交易對象或服務對象的損失,本服務不負任何賠償或補償之責任。

買賣或其他交易之責任

您利用「SSEO自助電商」所提供的各項功能從事各種買賣交易或服務提供,如您的客戶或服務對象與您產生糾紛或爭執時,其間所有權利、責任與義務之歸屬僅存於您與您的客戶或服務對象,本服務不負任何責任,不介入亦不會主動出面協調。對於您所銷售或推廣之商品或服務,包含廣告文宣,本服務亦不做任何擔保。

租用程序與收費標準

本服務之服務以當下申請表呈新台幣(含稅)計。繳費完成後,即開立電子發票,寄送郵箱(以乙方於申請時輸入為準);若乙方填寫申請資料或提供證件不實,甲方保有終止合約及不退費的權利,乙方不得異議。

約定條款內容:

各夥伴 貴公司/行號/創業者/個人以下簡稱「乙方」;租用「SSEO自助電商」系統平台以下簡稱「甲方」,請詳閱以下約定條款:

  1. 甲方出租給乙方「SSEO自助電商」系統平台架設乙方官網簡稱「本服務」是提供乙方用自己的網域經營自己官網的購物網平台,本服務僅供乙方自行架設商品、維護及經營自己官網的所需要的網站空間,乙方自行使用操作端所需要的軟硬體設備、網路連線,頻寬,皆由乙方自行建置及負擔,乙方在本服務所設定交易方式及其他相關設定皆為乙方自行開設及自行經營,甲方不參與也不介入乙方及消費者的交易。

  2. 乙方在本服務所建置相關資料務必正確,如因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公司/行號/個人的相關營業登計或基本資料不同,乙方應及時更正及通知,如因此造成消費者或第三人權益受損,其相關損失由乙方負完全責任,且甲方得以暫停履行本合約一部或全部,或終止本合約且關閉本服務及乙方已建所有資料。乙方不得將帳號及密碼透露、出借、轉讓給予第三人,本服務對於乙方所使用的帳號及密碼登入本服務之所有行為,皆視為乙方自己之行為,並由乙方負其責任,乙方應每月更換密碼以確定資料安全。

  3. 甲方於本服務有效合約期間內所公告之注意事項、說明、相關使用規則或規範、均視為本合約之一部份,關於本合約所未約定之事項,則優先適用該等公告之注意事項、說明、相關使用規則或規範等之約定內容。雙方同意,甲方得隨時通知變更或修改本合約,但應於變更或修改生效日至少 7 日前通知乙方,如乙方未於 7 日內提出異議、或於該通知期間期滿後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視為乙方已同意變更或修改後之約定內容,如乙方於時間內提出異議,則雙方經協調後則另約定條款增訂。

  4. 甲方出租本服務給乙方僅依當時本服務之功能及現況提供乙方使用,乙方如有特定需求或建議,甲方會參考改進,但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或保證,且甲方並保留隨時修改本服務各項功能之全部或一部之權利。本服務之相關軟硬體設備如進行搬遷、施工、維護、保養或維修時,甲方得於事先通知後,暫停或中斷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乙方不得向甲方請求上述因暫停或中斷之損失。

  5. 乙方租用本服務一次一月約,每月租用費用依實際公告價為主元(含稅),乙方同意合約 7 日內支付款項給予甲方,逾期未支付視同解約,甲方得隨時停止本合約及關閉本服務及乙方已建所有資料,乙方於合約期限內因解約或終止合約,已繳費用甲方則無須返還。本合約依乙方簽約日起一月到期,乙方登錄本服務可至合約查詢到期日,到期日前 7 天系統於乙方登錄本服務時會自動通知是否續約或不續約,乙方同意續約或本續約通知於到期日後未作任何表示則視同續約,本服務合約會自動延展 30 日,乙方不續約或因故解約或終止合約,則於合約到期日或解約或終止合約 7 日內,甲方得關閉本服務及乙方已建所有資料。

  6. 基於網路傳輸特性及頻寛提供業者不可抗拒之意外,乙方在上傳或刊登之資料,其內容或傳輸因而可能產生錯誤資料,乙方應自行確認其所上傳或刊登之資料或訊息是否正確、並自行備份存檔其上傳資料,因系統運作、傳輸過程、或因甲方系統備份失敗因而發生乙方上傳或刊登資料之錯誤或遺失,甲方不負賠償責任。本服務僅提供乙方網路開店所需要的網站空間、商品上架及相關開店操作系統服務的交易平台,如因故斷線,乙方不可向甲方要求營業或其他損失,如系統服務發生中斷,導致乙方無法使用滿 24 個小時以上,甲方應延長乙方之使用期限至少一日。

  7. 乙方在本服務已建的會員資料均屬乙方所有,甲方除依本合約條例使用在乙方官網行銷及甲方網路商城或關係企業外,乙方會員皆受個資法保護,甲方不得取用。

  8. 甲方承諾並保證僅提供符合中華民國法令(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法、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專利法、商品標示法、著作權法、商品檢驗法、關稅法、貨物稅條例、環保稅、電信法…)規定之資料或商品予乙方在本服務使用。

  9. 因本服務特性甲方提供給乙方在本服務任何文字、圖檔、商品資料均只限乙方在本服務使用,乙方不得任意下載及使用在他處,乙方在本服務所上傳各項商品或服務相關資料包括且不限於圖片說明或連結,視乙方已同意授權甲方得利用、儲存及刊載該等資料,以公開供消費搜尋及瀏覽,並可經由各種公開媒體形式可由甲方重製、散佈、改製、編輯及公開發表、或公開發行傳輸該資料,並得將該等權利轉授權予媒體之第三人,以利乙方商品之行銷。乙方同意,甲方得不定期寄發各項活動、課程、公告及產品行銷有關之電子報或本服務有關的訊息至乙方留存在甲方或本服務的電子郵件信箱。乙方可使用本服務建立商業性網站。

  10. 乙方擁有自行建立的全部會員資料、資訊資料、訂單資料、教學資料及自行設計製作的範本、圖片及相關資訊的所有權,並獨立承擔與其相關的法律責任,甲方無權拷貝、複製、修改、翻譯、改編、洩漏、授權、出租、傳播、轉讓、許可或提供他人使用上述資源,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損失。

  11. 甲方就乙方所發佈之資訊無須負責。除甲方出具書面許可同意外,乙方不得拷貝、複製、修改、翻譯、改編、洩露、授權、出租、在互聯網上傳播或轉讓甲方提供的軟體,也不得以逆向工程、反編譯或試圖以其他方式取得因使用本服務所持有的軟體原始程式碼。乙方亦不得修改或試圖修改本服務提供的系統組態或有破壞系統安全的行為。

  12. 乙方不得利用使用本服務所提供的資源和服務上傳、下載、儲存、發佈如下資訊或者內容,亦不得為他人發佈該等資訊所提供之任何便利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設置URL、BANNER 連結等):涉及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資訊或其他有損於社會秩序、社會治安、公共道德的資訊或內容;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內容。

  13. 乙方如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或本約之任一項約定時,甲方得隨時暫停履行本合約之全部或一部份、並且得終止本合約且關閉本服務及乙方已建所有資料,如因此致使甲方、負責人或職員受主管機關調查或追訴、或受第三人主張權利及因此造成甲方之損害(包括但不限於財產、商譽等)時,乙方並應賠償甲方包括且不限於訴訟費、罰金、罰鍰、賠償金或和解金以及律師費。

  14. 乙方保證在本服務系統,由乙方自行增加的商品,文字,圖案及任何資料皆符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如觸犯相關法令或或侵害第三人權益致生糾葛,皆由乙方自行負責,且甲方得立即關閉本服務及乙方已建所有資料。

  15. 乙方自建商品有違反商品相關法令或侵害他人權益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虞者,甲方有權隨時刪減或下架該商品。

  16. 乙方在本服務銷售商品或其他服務所產生金流,物流及各項費用或收入皆為乙方自行負責,概與甲方無關。

  17. 乙方依本服務系統特性,銷售甲方系統自動建置在本服務之甲方商品,乙方因故被退貨,除商品不良外,甲方有權拒絕退貨或酌收費用。

  18. 乙方在本服務銷售之商品,皆需依消費者保護法,民法及中華民國相關法令,提供消費者產品退換貨及售後服務。

  19. 乙方所儲存在本服務的資料如因天災,人禍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資料遺失,乙方不可向甲方提出賠償,甲方保證致力維護資料庫安全,且備份儲存。

  20. 乙方保證除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外,不得將與甲方簽訂之商業條款透露於任何第三者;除事先經他方書面同意外,任一方不得將本合約所生之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份轉讓予第三人,亦不得委由第三人代為履行,但雙方同意,甲方得將本合約、以及因本合約所生之權利或義務之全部或一部,轉讓予甲方之關係企業、或承受或受讓本服務之營業或資產之第三人。

  21. 乙方在本服務啟動使用三個月內如未盡管理及經營責任,經甲方書面或 mail 通知未改善,未避免浪費雙方的資源,甲方得隨時暫停履行本合約之全部或一部份、並且得終止本合約且關閉本服務及乙方已建所有資料。

  22. 任一方因停業,解散,破產,重整,撤銷營業登記,則本合約自動終止。

  23. 終止合約後,甲方可保留或刪除乙方所建各項資料,會員資料,但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任意複製及使用。

  24. 本合約應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因本合約所生之一切爭議,雙方同意本誠信原則協議解決之;如有訴訟之必要時,以台灣台中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